2025年3月7日,辽宁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关于新民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新保辽字〔2025〕1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公司将营业场所变更为:辽宁省新民市东郊路8号24-26轴1至2层。
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